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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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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市市场主体202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年报公示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东营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均须按时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自主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填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快捷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四、法律责任 1.市场主体要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五、郑重提醒 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官网网址:http://sd.gsxt.gov.cn。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如遇年报问题请及时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东营市市场监管局:0546-8337630 0546-8333087 东营区市场监管局:0546-8997676 河口区市场监管局:0546-3885766 垦利区市场监管局:0546-2893315 广饶县市场监管局:0546-6442361 利津县市场监管局:0546-5620109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0546-8958315 0546-8326113 0546-8056305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0546-8019799 省黄三角农高区应急管理局:0546-8908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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