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保护色: | |||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
|||
|
|||
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利用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三、旅游景点景区、客运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不得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揽顾客,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宾馆酒店、餐饮业、停车、家政服务、物业服务、洗车服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节日期间自觉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