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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东市监质认字〔2025〕69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省黄三角农高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支行,金融监管支局,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推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市监发〔202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信息协同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开展“鲁质贷”融资业务,负责梳理鲁质贷1、鲁质贷2支持对象企业名单,定期向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通报。根据金融机构需要,及时更新企业的质量融资增信数据。不在鲁质贷1、鲁质贷2名单内的企业,金融机构拟采用“鲁质贷”方式给企业授信融资的,可由市市场监管局或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确认是否符合鲁质贷3条件。

二、优化办理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挥融资信贷的补充作用,支持我市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发展,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以信用方式为主给予企业贷款支持,贷款利率可参照金融机构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及审批办理速度,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信贷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风险防控

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定期开展回溯,及时调整优化授信政策。要运用企业信息、公共信用等数据交叉验证,有效防范发生套取和挪用风险。通过联合惩戒等方式,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质量融资增信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金融机构在鲁质贷1、鲁质贷2名单中企业金融信用发生变化的,经评估存在较高金融风险的,可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对质量品牌等授信条件有影响的,市场监管部门予以重点关注。

四、细化支持措施

各级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快推进本地区质量融资增信实施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细化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将质量融资增信业务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促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纳入质量强企强链强县活动中,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加快建设质量强市。

五、积极宣传引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质量月”主题活动等途径,向广大企业宣传质量融资增信政策,引导符合“鲁质贷”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金融机构要通过营业网点、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介力度,提升质量融资增信产品和服务的知晓度。



东营市市场监管局             东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pdf

东营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doc

动画丨《关于推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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